作者:温家宝 来源:中组部党建研究网
温家宝在国务院第五次廉政工作会议上强调
新华网北京2月9日电 国务院9日在北京召开第五次廉政工作会议,温家宝总理发表讲话。他指出,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贯彻中央纪委第七次全体会议和胡锦涛同志在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总结政府系统近几年的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部署今年的任务。要全面贯彻中央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的部署和要求,围绕规范行政权力运行,推进体制改革和制度建设,继续抓好商业贿赂专项治理和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加强政风建设,把政府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引向深入。
国务院副总理吴仪、曾培炎、回良玉,国务委员周永康、曹刚川、陈至立出席会议。国务委员兼国务院秘书长华建敏主持会议。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吴官正,中共中央书记处书记何勇应邀出席会议。
温家宝指出,本届政府成立以来,认真贯彻中央的部署,按照建设为民、务实、清廉政府的要求,政府系统反腐倡廉工作不断取得新进展。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能力不断提高;不断完善反腐倡廉制度,推进行政审批制度、财政管理体制、投资管理体制改革;大力推行政务公开,方便群众办事和监督;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严厉打击以权谋私、官商勾结、权钱交易的行为;着力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加大治理教育、医药购销、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努力解决在土地征用、房屋拆迁、企业重组改制等方面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查处了一批严重失职渎职和以权谋私的重大案件,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干部的责任。
温家宝指出,当前政府廉政建设还存在不少问题。主要是:规范权力运行的法制不健全,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现象依然存在;官商勾结、以权谋私、滥用行政权力的问题比较严重,腐败大案要案不断发生,少数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违法违纪行为影响恶劣;一些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没有从根本上得到解决;铺张浪费现象比较普遍,行政成本高。今年要围绕规范行政权力运行,深入推进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重点抓好五项工作。
第一,深化体制改革和加强制度建设。遏制腐败要把制度建设作为重点,从根本上消除滥用权力的问题。要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下决心再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许可项目,对确需保留的行政许可事项,要进一步规范审批程序、完善审批方式,实行“阳光”审批。要完善政务公开制度,把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各类权力运行过程作为政务公开的重点内容,方便群众监督。要健全对行政权力监督的体制机制,推行行政问责制度,抓紧建立政府绩效评估制度。进一步强化政府内部的专门监督,严肃查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和失职渎职等行为。
第二,继续深入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进一步加大查办商业贿赂大案要案的力度,对行政机关公务员搞官商勾结、权钱交易的案件,要一查到底,决不姑息。对商业贿赂比较严重的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产权交易、医药购销、政府采购、资源开发等领域的案件要重点查办。抓紧研究制定法规制度,强化对经营者和从业者的引导、约束和监管。发挥社会舆论的监督作用。
第三,坚决刹住违规建设楼堂馆所的不良风气。对于违反规定拟建和在建的楼堂馆所,坚决停建和缓建,已建的要根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置。现有办公楼已经达到标准的,一律不准改扩建或购买办公楼。各级政府及其部门不得批准新建培训中心项目。要完善项目建设审批程序和监管机制,严格控制党政机关办公楼建设规模、占地面积、装修及设备标准、项目工程造价和资金来源。严格公共财政支出管理制度,增强预算透明度。
第四,进一步加强政风建设。要大力弘扬艰苦奋斗作风,办一切事情都要勤俭节约,精打细算,讲求实效,反对大手大脚,奢侈浪费。要严格控制公务消费,规范政府机关公务接待,严格管理和规范政府机关和国有企业的职务消费。要下大力气解决会风文风问题,进一步精简会议和文件。全面清理和严格控制各种名目的节庆、达标评比和表彰活动。
第五,继续认真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坚持把解决民生问题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要促进教育发展和教育公平,严格规范学校办学和收费行为。要继续整顿和规范食品药品生产、流通秩序,切实规范医疗机构的诊疗和收费行为。要解决城市住房方面的突出问题,建立健全廉租房制度,改进和规范经济适用房制度,深入整顿和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继续查处拖欠和克扣农民工工资等问题。同时,还要坚决纠正其他侵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
温家宝要求,各地方、各部门要进一步加强领导,把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措施落到实处。要强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各级主要负责同志要带头执行中央关于党员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要严格管束子女、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要加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教育和干部队伍建设。各级政府领导干部和每一个公务员都要忠于职守、奉公守法、秉公用权,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监察部、建设部、国家环保总局和辽宁省、湖北省政府的主要负责同志在会上分别发言。
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办事机构、直属事业单位、部委管的国家局、金融机构及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在主会场出席会议。中共中央有关部门、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和法工委、全国政协办公厅、中央军委办公厅,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负责人,各人民团体、各民主党派中央、全国工商联负责人和无党派人士应邀出席了会议。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计划单列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地)、县(市)主要负责人和分管廉政建设的负责人在分会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