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白碱滩区政法委、司法局工作作风和效能建设工作深入开展,不断提高机关工作人员的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牢固树立“法援惠民,司法为民”的核心价值观,根据《白碱滩区机关服务品牌创建管理暂行办法》,结合白碱滩区政法工作实际,决定开展“牵手同行”机关服务品牌创建活动,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白碱滩区政法委、司法局联合以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区委、区政府关于促进机关作风转变和效能建设,打造服务型机关的要求,以转变观念为前提,以提高干部素质为基础,紧密结合司法工作实际,积极开展“服务品牌”创建活动,在工作中植入“法援惠民,司法为民”的品牌理念,提高法律援助服务水平和工作质量,确保辖区居民群众都能公平的享受法律资源,为我区社会稳定作出积极的贡献。
二、总体目标
在现有法律援助工作体系下,以白碱滩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为窗口,以12348服务热线为平台,通过降低法律援助门槛不断拓宽法律援助受众群体覆盖面,确保辖区困难群众享有最基本的诉讼权利,尤其是针对一些涉诉涉访案件通过律师介等专业人士介入的方式引导当事人通过法律途径予以解决。
三、组织领导
为深入开展好机关服务品牌创建活动,保证创建工作的实效性,区司法局专门成立“创服务品牌”领导小组,由局长王润刚任组长,高延春、司索、邱文杰、田曙光为成员,负责整个创建活动的策划、组织、动员和协调、监督等工作。
四、创建体系
(一)品牌名称:牵手同行
(二)品牌标识:
(三)标识释义:
1、主题设计思路:法律援助工作的受援人群大多是文化程度不高的社会弱势群体,如果设计比较抽象的标示反而不容易被接受,但是我们设计的标示简单明了,意在表明遇到纠纷时只需拿起电话拨打12348就可以得到帮助,同时,12348热线与市长热线12345只差一个数字,很方便人民群众记忆。
2、左侧双手各代表人民群众和司法行政部门,双手紧握意在表明当人民群众遇到困难时政府并不会放弃,而是会在第一时间伸出援手给群众传递温暖和关怀,充分体现了法律援助工作的宗旨和最终目标。
3、LEGAL AID:这是法律援助的英文翻译,这意味着我们的法律援助工作并不局限于本土居民,凡是向法律援助中心提出申请的当事人我们都会给予最大限度的法律援助。
(四)品牌内涵:12348热线是我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专门开通的为来电群众提供法律咨询的专线,辖区群众在遇到纠纷时工作日期间随时可拨打该热线进行咨询,中心每天都会安排工作人员在线值班,值班律师会第一时间耐心专业的解答群众咨询的涉法问题并提出合理的解决建议。表面上法律援助的目的是为了保障社会弱势群体在遇到纠纷时享有最基本的的诉讼权利,但其最根本的目的是通过法律途径化解社会中的不稳定因素,从而实现整个社会的长治久安。
(五)核心价值观:法援惠民 司法为民。
(六)品牌理念:
1、工作理念:内强责任,外树形象,努力打造司法行政文化品牌。
2、服务理念:以事实为依据 以法律为准绳。
3、学习理念:书山有路勤为径 学海无涯苦作舟。
4、创新理念:成功者找方法,失败者找借口,开拓者找创意
5、廉政理念:反腐倡廉,激浊扬清,共创廉洁社会;
弘扬正气,鞭挞腐败,同树廉洁形象。
6、行为理念:比理想信念、看遵章守纪;比工作作风、看执业操守;比服务群众、看工作效果。
五、实施步骤:
创建服务品牌是一个长期的实践过程,需要全体党员干部的共同努力,做到坚持不懈、常抓常新。在创建过程中分为宣传推广、组织实施、巩固提高三个阶段。
(一)宣传推广阶段(2016年1-3月)
一是做好动员教育,增强责任意识。召开全体工作人员会议,进行动员部署,明确职责分工,在单位内部营造积极创建机关服务品牌的良好氛围,号召全体干部积极自觉地投入到创建服务品牌的活动中来。
二是进行广泛宣传,营造创建氛围。充分利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宪法宣传月、国家安全教育日等重要法律宣传节点,采取发放便民联系卡、微信公众号传播、现场解答等多种方式向居民宣传我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多项职能,从而提升老百姓对12348热线以及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的知晓度。特别是目前正在推广的“个人诉讼保险”制度,有效的转嫁了诉讼成本,我支部可以此为契机广泛宣传法律援助工作这项司法惠民工作措施。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6年4月-10月)
把服务品牌建设的各项要求具体化、责任化,真正落实到每一个服务项目、每一个工作过程和每一位工作人员身上。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认真学习区直机关工委4月14日召开的2016年度白碱滩区机关“服务品牌创建”工作推进会精神,结合克白党办发〔2016〕9号《关于全面推进白碱滩区“机关服务品牌创建”工作的实施意见》,部署本支部的具体工作。
2、以岗定责,真抓实干。根据年初制定的工作方案,在现有《法律援助条例》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法律援助条例>办法》基础上,尽量降低法律援助申请门槛,从而扩大法律援助受援人群覆盖面,并且将这一利民政策积极在社会面上积极宣传。同时,在各社区筹建基层法律服务站,社区工作人员通过给居民发放便民联系卡承担辖区群众法律援助申请的转介职能。
3、完善律师服务体系,提高法律援助质量。法律援助制度设立的初衷就在于保障人民群众尤其是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不被侵犯,即使当前律师资源市场化已成为行业主流,但是我们不能因为法律援助的“无偿性”就降低律师对法律援助案件承办质量的要求。在此项工作开展过程中,我们要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签约的12名律师必须每日轮流到接待大厅一楼坐班,通过接听12348热线电话或现场解答等方式为来访群众提供法律援助。针对律师案件承办质量的考核将有政法委按年度进行检查,日常工作开展过程中司法局也会通过电话回访、接受群众举报等多种方式对律师进行考核。
4、建立事后跟踪评价机制,创建实至名归的服务品牌。法律援助案件办理程序是否合规、承办人是否遵守职业操守、案件承办质量一直是对法律援助工作进行年度考核的重要指标,我们已经将上述三项指标作为权利告知事项事先告知受援人,鼓励受援人通过举报、建议等方式指出援助工作中的不合规之处,便于我们督促承办人改正,最终实现促进法律援助工作持续推进的目的。
(三)巩固提高阶段(2016年1-12月)
一是建立健全制度。根据机构职能进一步健全规范岗位职责、工作制度,向社会公开法律援助工作流程与优质服务承诺,努力提高受援人对法律援助工作的服务满意度。
二是创新服务机制。不断转变服务观念,创新服务方式,改变机关工作作风,对内强化业务素质,对外树立良好形象。
三是强化工作人员专业基础知识培训。法律服务不同于其他行业,过硬的专业素养和娴熟的处理方式是为当事人提供有效法律服务的前提条件,因此我们必须不断加强对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工作人员专业知识的培训。
四是完善监督机制。聘请监督员,通过受援人反馈、案件满意度测评、征求意见、案件质量评查等多种渠道,加强与服务对象的沟通联系,加强满意度情况的跟踪统计,第一时间掌握反馈情况。
五是总结宣传先进。及时总结和宣传机关服务品牌创建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同时以服务品牌建设为契机,切实加强机关作风效能建设,在机关营造爱岗敬业、争创先进的良好氛围。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把开展机关服务品牌创建作为一项全局性工作来抓,做到思想到位、组织到位、措施到位,确保机关服务品牌创建活动顺利开展。
(二)加强学习。加强白碱滩区政法工作人员政治素质、职业道德和业务能力教育和培训,将内部文化建设融入服务品牌创建之中,在支部内部掀起学习的高潮,努力营造一个文明和谐、求知奉献的良好中心氛围和团队文化,塑造一支高素质的干部队伍,支撑起中心服务品牌的丰富内涵,展现中心文化建设的魅力。
(三)广泛宣传。利用新闻媒体和网络进行宣传,努力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使服务对象和社会各界充分认识“牵手同行 ”服务品牌的内涵外延,树立良好的公众形象,使我们的工作得到更多支持和帮助,更好地提升服务品牌的知名度,扩大品牌的社会效益,在部门网站定期刊登创建活动信息,努力营造全员参与氛围。
(四)建立考核机制。将服务品牌创建工作与工作人员工作目标结合起来,强化对服务品牌创建工作的检查、考核力度。每位工作人员要按照创建活动的总体要求,结合本职工作,严格按创建的时间要求将创建任务量化、细化,落实到人,使部门有目标、人人有责任、时时有任务。
(五)强化监督检查。对创建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采取问卷调查、服务评价等形式,广泛征求评议员及群众的意见,接受社会监督,不断改进创建工作,确保创建服务品牌活动取得明显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