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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文件
关于同意白碱滩区地税局党支部增补支部委员的选举结果批复
2014-11-20 13:31  

克白直工委〔2014〕14号

关于同意白碱滩区地税局党支部增补支部委员

的选举结果批复

白碱滩区地税局党支部:

根据白碱滩区地税局党支部增补支部委员选举结果的报告收悉,经区直机关党工委委员会研究:

一、同意你支部增补王鹏江同志为党支部委员。

二、同意你支部委员的职责分工:由黎明同志任支部书记;彭延明同志担任组织委员;王鹏江同志担任宣传委员;王昭秀同志担任纪检委员;肖合热提同志担任青年委员。

特此批复

中共白碱滩区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2014年10月22日

抄送:区委、人大、政府、政协领导,存档

区直机关党工委办公室 2014年10月22日印

(共印:1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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