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支部委员会研究,报机关党工委备案同意,将王亮同志列为发展对象。根据发展党员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其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王亮 ,男, 汉 族, 山东章丘 县人, 1988 年 12月出生, 2011年11月参加工作,大学本科文化程度,现任 白碱滩区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局科员 岗位。该同志于2013年1月 15 日递交入党申请书,2014 年9月15日被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培养人:马敏、张兴杰。经党支部培养教育和考察,该同志已基本具备党员条件,在听取党小组、培养人、党员和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支部委员会2016年8月 29 日讨论同意并上报机关党工委备案,2016年8月 30 日被列为发展对象。
公示时间为2016年8月 30 日至2016年9月 5 日(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党员和群众可来电、来信、来访,反映其在理想信念、政治立场、思想作风、工作表现、群众观念、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和问题。反映问题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要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党支部将对反映问题严格保密,对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弄清事实真相,并以适当的方式向反映人反馈。
支部联系人: 王义娣、公维伟 ;支部联系电话:6982181 ;
区直机关党工委联系人: 杨苇 、毕娟;联系电话: 6916053 。
来信地址:白碱滩区中兴路街道(原二招)区直机关党工委。
白碱滩区人民检察院支部委员会
2016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