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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风廉政
违纪违法干部不当行为的主要表现
2015-08-12 10:10  

一、违纪违法干部不当行为的主要表现:

1.工作作风霸道,不遵守民主集中制原则;

2.有规则不按规则执行;

3.利用职权影响,违规插手人事安排、工程项目、执纪执法等事项;

4.利用工作便利,入股参与经商办企业;

5.做事不讲规矩;

6.工作存私心,处理事务不公道;

7.会议经常迟到早退,心不在焉;

8.不遵守工作纪律,自由散漫;

9.与“老板”称兄道弟、往来密切、接受吃请;

10.默许、纵容家属和身边工作人员打着自己的旗号办私事、谋私利;

11.相信迷信风水等。

二、发案单位党组织疏于管理的主要表现:

1.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到位,责任追究不力;

2.同级纪检组织监督失之于宽、失之于软;

3.民主决策制度坚持不好、执行不严,监督审核走过场;

4.制度不完善,权力运行监管存在漏洞;

5.单位内部管理混乱、纪律松弛;

6.对倾向性、苗头性问题不重视;

7.对违纪违法现象大事化小,小事化无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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